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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1    来源: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六安市叶集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

  六安市叶集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6〕52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六政办〔2017〕16号)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拓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空间,进一步形成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加快幸福叶集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深入推进清单制度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1.开展公共服务清单建设。全面梳理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构建全方位公共服务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突出需求导向、梳理服务事项,坚持“政府端菜”和“群众点菜”双向发力,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的个性需求。突出便民导向、绘出流程“捷径”,最大限度精简办理程序,创新服务方式。突出公开导向、倒逼服务规范,确保清单制定、运行流程公开,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牵头单位:区编办,配合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开展中介服务清单建设。按照“取消一批、转换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坚持能放则放、能转则转、打破垄断,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构建全口径中介服务清单,进一步打破市场垄断、切断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收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引导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牵头单位:区编办,配合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3.规范优化权责清单。巩固扩大权责清单建设成果,优化提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权责清单统一规范工作,坚持横向统一、纵向规范,实现市、县区权力名称、类别和依据统一,打造权责清单“升级版”。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衔接上级政府调整的权力事项,继续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持续精简权力事项,确保清单依法合规、及时有效、符合实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编办,配合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

  4.强化权力运行监管。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5〕69号)的要求,完善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权力运行监管机制。推进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完善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推动政府权力实现全流程网上运行。强化政府权力运行电子监察管理,明确监察职责和监察方式,对政府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预警纠错、投诉处理和追究问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编办,配合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及时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对确需下放的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对相同、相近或相关联的审批事项,一并取消或下放,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加强对取消下放事项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等行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编办,配合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2.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做好国家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权的衔接,适时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目录范围之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推进投资审批提速。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发改委,配合单位: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委、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电子政务办等)

  3.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贯彻国家、省职业资格管理有关规定,深入开展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健全职业资格管理制度,降低就业创业门槛。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定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工作,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经安委、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等)

  4.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动态调整清单内容,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平台建设,打造收费清单“升级版”。动态公布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目录、区级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清理和整合规范认证、评估、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解决评审评估事项多、耗时长、费用高等问题。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重点整治涉企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开展涉企收费清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坚决防止涉企收费反弹回潮、收费项目改头换面出现。(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配合单位:区经安委、区市场监管局等)

  5.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继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压缩后置审批。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积极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名称登记、放宽住所条件、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试点,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发展跟踪联络机制和成长辅导机制。推进建立有关信息共享、失信惩戒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联动响应机制。(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编办,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地税局、区法制办、区统计局、区国税局等)

  6.继续深化教育科技领域改革。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考试招生制度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推进管办评分离,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均衡教育资源。落实完善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期权激励等相关政策。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职业院校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绩效考核评估。深入推进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开展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扩大科研院所自主权,尤其是在经费使用、成果处置、职称评审、选人用人、薪酬分配、设备采购等方面的自主权,为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创业创造宽松条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编办、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等)

  7.继续深化文化体育领域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管理服务创新,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逐步扩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继续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改革。推动落实重点新闻网站采编人员纳入新闻记者证制度管理。创新公共体育服务,丰富全民健身和青少年体育活动平台。积极培育体育社团组织,推进以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以及全民健身工程和器材的评估、管理、维护等工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文体局,配合单位:区广播电视台、区政府有关部门)

  8.继续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改革。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异地就医联网结报,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异地结算。落实基本医保信息的贫困人口身份识别系统,实现贫困人口综合医保“一站式”系统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改造升级金保工程核心平台三版系统,拓展医疗保障平台功能,支持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等多元化便民服务。(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9.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和企业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及时公布动态调整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建设公共服务、中介服务清单并主动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都应向社会开放。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公开办、区编办,配合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三)推进监管方式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实施公正监管。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17年底实现全覆盖。加强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联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并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配合单位:区编办、区地税局、区国税局等)

  2.推进综合监管。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继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加强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强化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编办,区法制办,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安委、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文体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3.探索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其特点的监管方式,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对看得准的基于“互联网+”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一时看不准的,先监测分析、包容发展;对潜在风险大的,严格加强监管;对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坚决予以打击,加强监管。(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安委、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文体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4.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在同规则、同待遇、降门槛上下功夫,做到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贯彻实施促进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全面落实民间投资平等市场主体待遇,探索建立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民间投资进入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养老、医药、教育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坚决取消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破地方保护。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督局,配合单位:区教科局、区经安委、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和粮食局、区文体局、区卫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法制办等)

  (四)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政府服务

  1.提高“双创”服务效率。因势利导,主动服务、跟踪服务,打造“双创”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办和成长“点对点”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砍掉束缚“双创”的繁文缛节,为扩大就业、培育新动能、壮大新经济拓展更大发展空间。建立新生市场主体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制度,密切跟踪新生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教科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司法局、区统计局等)

  2.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方向,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增加基本公共服务。大幅放开服务业市场,探索推进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促进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健身等服务业和文化体育等产业健康发展,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配合单位:区教科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局、区卫计委、区市场监管局等)

  3.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实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以市级权力清单运行平台为依托,加快整合相关信息管理平台,落实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施方案,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充分共享。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编办、区经安委、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电子政务办等)

  4.推动形成更有吸引力的营商环境。围绕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等,提出明确的量化指标,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以硬性指标约束倒逼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激发改革动力,增强改革实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区编办,配合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在突出位置,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改革重点,推出有力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及时组织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出台相关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细化、落实到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改革,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困难,加快推进改革进程,切实提高改革效率。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改革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各配合单位要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扎实有序推进。

  (三)落实督导考核。加强对已出台措施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建立健全督办巡查、考核评价、配合追究等机制,切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已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行动滞后、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意义,搭建形式多样的经验交流推广平台,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工作成效的沟通交流。同时,通过电视台、报刊、网站、微信等多种手段,宣传改革发展成果,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和招商营商环境。

上一条: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2017版)》的通知定(2017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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